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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9月1日起分类考核
2019-08-24 18:06:42 8778
自2019年9月1日起,北京住建委开始对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考核管理。有关事项详情如下:
一、分类原则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
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报考原则
从相同内容不重复考核,减轻考生负担的角度出发,报考遵循以下原则:
1.已取得土建类(C2)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报考机械类(C1)考核;
2.已取得机械类(C1)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报考土建类(C2)考核;
3.未参加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可申请报考机械(C1)、土建(C2)、综合类(C3)中的任意一项考核。
三、其他事项
自2019年9月1日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参照分类后的考核大纲(见附件),考核工作计划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公布的“北京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计划”执行。
已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其证书将通过系统自动转换为土建类(C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9月起,企业或个人可自行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或下载打印新的电子证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远东建业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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